苗族的“逃婚”
苗族青年的恋爱一般都在游方坡、赶场、节日等场合进行。通过交往,对歌传情,相互了解,找到如意的情侣。如果父母不同意,双方经过商量就逃婚。
逃婚一般均在夜间进行。姑娘把自己的衣物等偷偷准备好,放在小竹篮里;小伙子秘密地找几个青年人去接婚(去的人数必须是偶数。这天晚上,双方都到游方坡去游方,表面上举止如常,问这问那,对唱情歌,谈笑风生,一点也看不出逃婚的迹象。当夜深人静时,姑娘跑回家,趁家人熟睡之际,拿起竹篮就走。若被父母发现,空着手也走。
逃婚的新娘必须在鸡叫以后,天亮以前到新郎家。这时候,接亲的小伙子在村寨边放几颗鞭炮,告诉人们新娘来了,新郎立即通知自量已的房族妇女去迎接。然后自己回避三天。这三天内新郎新娘不同房,苗家的规矩规定,三天内不能同房的原因是第一天忌天地,第二天忌父母,第三天忌街坊。以视尊重老少邻居。
新娘末后、新郎家杀猪宰鸡宴请房族和全寨的人,叫“祭娘”。还要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带着鸡鸭等礼物到新娘家报信,表示尊重女方的父母。报信人去的目的是说服女方家同意这门亲事。如果同意,就将带来的鸡杀了,喝酒庆贺;若不同意,报信人则把鸡带到熟人家去杀,请女方父母去喝酒,直到承认这门亲事为止。
其实,姑娘逃婚也并非全是父母阻拦。旧社会由于家境;贫穷,无力办婚事,父母同意只好让女儿去逃婚。解放后,青年男女婚姻自由,但也有“逃婚”的。目的是主张新事新办,避免浪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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